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880,176股,限售期为自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2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03,795股,并于2022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63,911,383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 85,215,17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6,241,77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973,40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85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880,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29%,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3月2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其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6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作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或安排;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或安排;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东海证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880,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29%,限售期为公司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2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
■
■■
■
■
■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