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信息通信管理局
工信厅信管函〔2023〕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2〕252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了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报送示范成效,加大示范推广力度,加强新模式应用宣贯,推动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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