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起步之年,也是我市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市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二、决策依据

该文件依据《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鲁市监综字〔2023〕31号),《2023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鲁药监发〔2023〕2号),全国、全省、全市市场监管会议精神,以及济南市政府工作报告等制定。

三、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市“项目突破年”工作动员大会和国家、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推动高质量完成年度市场监管改革发展任务。

四、重要举措

明确了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任务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将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助力产业优化升级、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现代监管体系六个方面创新突破, 持续锻造“您身边的市场监管”工作品牌,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作出市场监管新的贡献。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联系人:李文浩  联系电话:66603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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