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孵化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部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业孵化能力与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科技型企业成长的创业创新生态环境,市科技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绵阳市孵化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二、政策依据

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办法》(川科高〔2016〕18号)《四川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川科高〔2016〕17号)《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6〕21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八章三十一条。

第一章  总则。阐述了《办法》制定的政策依据与各类型科技企业孵化机构的服务对象与功能。

第二章  孵化器。阐述了市级孵化器应具备的条件,同时明确了依据不同的认定标准,孵化器划分为综合孵化器与专业孵化器。

第三章  众创空间。阐述了市级众创空间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章  星创天地。阐述了市级星创天地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章  科技企业加速器。阐述了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应具备的条件,同时明确了加速器应建立企业准入机制与定向退出机制。

第六章  科技企业孵化链。阐述了科技企业孵化链的含义、功能以及市级科技企业孵化链应具备的条件。

第七章  备案与管理。阐述了市科技局负责各孵化机构的备案、管理与指导工作,明确了备案程序与政策扶持,并对市级孵化机构提出相关要求。

第八章  附则。阐述了《办法》的施行日期与解释权归属。

四、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即2022年10月28日起实施。此前颁布的有关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五、效力时限

《办法》有效期5年。有效期满后,结合绵阳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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