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纸:护士延续注册服务指南

  (一)办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符合《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规定的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申请材料名称、来源、数量及介质要求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粘有照片(原件1份,复印件0份,纸质;来源:申请人自备)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0份,纸质;来源:申请人自备)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纸质;来源:申请人自备)

  (三)办理方式: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山东政务服务网(聊城站)办理

  (四)受理窗口:一楼统一受理窗口

  (五)受理窗口工作时间

  3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2月28(2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六)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七)承诺期限:即办

  (八)是否收费:不收费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受理窗口电话:0635-8903506  业务咨询电话0635-8902630

  (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聊城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col/col1562/index.html

  (十二)监督电话:0635-12345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予以更新,详版请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聊城站点)查询或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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