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山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关于抓好《济南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落实的通知的要求,按照《济南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责任分工,结合南部山区实际情况,细化方案,扎实做好各项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落实,特制定《南部山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管委会认真落实《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济南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持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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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张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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