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瑞电池”)48.15%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2023年2月20日,万里股份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万里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已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和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期间为披露重组报告书至披露重组方案终止重组之日止,即2022年7月19日至2023年2月20日。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及其主要负责人;自然人交易对方;法人交易对方及控股股东及其主要负责人;标的公司特瑞电池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本次重组信息的知情人及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二、本次重组相关人员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上述纳入本次自查范围的相关各方及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内存在交易万里股份股票的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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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相关人员已出具《关于买卖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声明和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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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况外,核查范围内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人员出具的股票买卖自查报告、声明及承诺,自查期间内,除上述所列示的情况外,自查范围内其他相关主体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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