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2月23日下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震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两会精神和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内江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内江高新区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产业内江”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内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讨论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内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和宪法宣誓仪式。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云忠、陈朗、魏红锋、刘英、曾令鹏、曾廷富,秘书长葛强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徐炼英,市法院院长郑治,市检察院检察长陈齐鸿,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邓国军,市一级巡视员秦金保、龚洪贵应邀参加会议。(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任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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