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提高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防御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日起草了《平阴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预案》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二、《预案》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有序、高效地做好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能力,进一步明确指挥机构职能职责和地质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组建应急调查队伍,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专业力量;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应急响应机制,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起草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济南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预案》有哪些重要举措?
(一)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平阴县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主要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预案指导全县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成立平阴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2.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县应急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3.成员单位及分工。
(四)监测和预报。1.信息监测与报告。2.预警级别。3.预警信息发布。
(五)应急处置。1.分级响应程序。2.应急响应
1.组织保障。2.通信与信息保障。3.应急队伍保障。4.物资保障。5.资金保障。6.医疗卫生保障。7.加强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最后为附件:平阴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咨询部门:平阴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善刚
咨询电话:0531-8785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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