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内府办发〔20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新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内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内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按照《内江市地方立法条例》《内江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立法计划。

一、立法制(拟)定项目(共2件)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拟定项目。

项目名称:《内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制定目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是对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一场变革。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过前期工作,已形成了一批符合地方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经过多方位的宣传引导,居民的分类意识也不断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规定比较笼统,不利于指导开展具体工作,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部分内容虽然涉及垃圾分类,但条文分散不利于具体执行。我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有较好的基础,在2022年已通过市政府规章的形式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期取得经验和机制予以了固化,为了保障垃圾分类工作能够持续有力推进,制定地方性法规已十分必要。

起草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审查单位:市司法局。

提请审议时间:2023年4月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新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

(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

项目名称:《内江市养犬管理办法》。

制定目的: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居民养犬需求和数量急剧增加和文明城市创建的深入推进,暴露出我市城区养犬管理规范能力还有所欠缺,市民文明素质还需大幅提升。这急需通过立法来理顺体制机制,明确部门主体权责,破除执法障碍难题,重点整治不文明养犬、养犬扰民等公共环境、公共秩序领域的突出问题,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升我市整体形像。因此,制定出台符合内江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犬只管理办法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

起草单位:市公安局。

审查单位:市司法局。

提请审议时间:202310月前。

配合单位:市中区、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新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二、立法调研项目(共2件)

(一)项目名称:《内江市城市更新管理立法调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提交调研报告时间:2023年8月前。

(二)项目名称:《内江市服务业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立法调研》。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提交调研报告时间:2023年8月前。

以上立法调研项目经协商论证后再行确定是否纳入下一年度立法计划的制(拟)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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