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健全完善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区应急局组织起草了《总体预案》,按程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邀请权威专家进行论证把关,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区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机构改革方案》《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高区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维护全区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重要举措
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职责分工,优化各级突发事件指挥协调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行业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责任。二是优化区级层面响应分级和预警分级,简化程序,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特点:
(一)明确应急预案体系。总体预案共有八个章节,包括总则、应急预案体系、组织指挥架构、运行机制、资源保障、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附则。规范了应急预案分类和定义,将应急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作为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纳入预案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参照国家、省、市总体预案制度设计,根据《济南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要求,明确由区政府研究部署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各类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工作由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负责;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组织协调指导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资源保障、恢复重建等工作,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机制)综合工作;各镇街是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建立相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体制机制,同时明确现场指挥机构及专家组职责。
(三)畅通分级应对。明确响应分级规定,应对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当突发事件超出属地政府的应对能力时,由上级政府提供支援或负责应对。初判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原则上由区政府负责应对,由事发单位、镇街等进行先期处置。涉及跨区县行政区域的,由市政府负责应对,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级政府共同负责应对。当突发事件超出区政府的应对能力时,报请市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初判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原则上由市政府负责应对,由区政府进行先期处置。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市应对能力的突发事件,报请省委、省政府或相关部门应对。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市政府负责先期处置,报请省委、省政府或相关部门应对。区政府、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规范应急预案管理。预案在体例上遵循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主要内容严格遵照省、市总体预案要求进行了重建,进一步明确了预案编制、审批与衔接、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培训等相关要求,努力做到定义清楚,理由充分,操作规范,有力指导全区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
五、主要框架结构
总体应急预案共分八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应对、以及响应分级等内容进行说明。第二部分是应急预案体系,明确我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第三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对区级层面的领导机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区级工作机构以及各镇街组织指挥机制、现场指挥机构和专家组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第四部分是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重建等内容,着力细化工作步骤和措施。第五部分是资源保障,包括人力保障、财力保障、物资装备保障、科技支撑等内容。第六部分是责任与奖惩,规定了给与表彰或奖励、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情形。第七部分是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审批与衔接、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和培训等内容进行规范。第八部分是附则,规定各级各部门的履职要求和文件生效时间等内容。
(解读科室:济阳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电话:84213653)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济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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