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水下γ放射性核素NaI谱仪监测技术》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仪表网 仪表标准】由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提出并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制定的《海水水下γ放射性核素NaI谱仪监测技术》(CIRA-STD2104)团体标准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前。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参考GB 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T 16140-2018 水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GB/T 11713-2015 高纯锗γ能谱分析通用方法;GB/T 17626.2-2006 电磁兼容实验和测量计数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等规程内容编制。
 
  本文件规定了利用大型浮动平台上的 NaI 谱仪对海水水下γ放射性核素监测仪器装置及技术要求、布放原则、γ谱仪的刻度、核素活度浓度分析方法和质量保证等要求。
 
  仪器装置:
 
  海水中γ谱测量系统由以下五部分组成:
 
  1.闪烁体探测器:包括闪烁体、低噪音低钾光电倍增管、高压电源、前置放大器和数字多道脉冲幅度分析器;
 
  2.专用电缆:用于连接闪烁体探测器与计算机或服务器;
 
  3.能谱处理软件:用于能谱数据的接收、显示、存储、解析、查询以及输出;
 
  4.数据通信系统:采用卫星通信系统/GPRS/CDMA 传输测量数据。
 
  5.浮标平台:用于搭载监测设备,由浮标体、锚系、供电系统、安全防护系统、传感器系统等组成。
 
  工作环境:
 
  1.γ谱仪在海水中工作环境条件:a)温度:0℃~+50℃;b)深度:<200m。
 
  2.γ谱仪贮存环境条件:a)温度:-40℃~+55℃;b) γ谱仪防护等级:IP68。
 
  监测点位布设区域:
 
  近岸海域监测点位一般在内水海域布设,渤海考虑在沿岸 12 海里以内布设,当监测点位不能反映污染范围时,点位布设应当扩大,但不超出领海范围。
 
  监测方法:
 
  1.系统布放
 
  将系统采用锚定的方式进行固定,在固定点位实行定点监测。
 
  2.测量条件
 
  污染物均匀分布在水团中。
 
  3.回收
 
  系统完成监测任务后,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回收再利用,回收后应立即对系统的各部件进行检查维护,包括以下内容:
 
  对设备做冲淡水处理,清理表面附着生物和放射性污染,并对设备的表面积进行淡水擦拭清洁处理;测量仪器本底谱,确认仪器放射性污染被清洁干净后,方可回收继续利用。
 
  对结构件及锚泊系统的金属件进行喷砂、喷漆等处理后应对结构件的腐蚀情况及焊缝进行检查,确认质量是否适合继续使用;对需要更换的结构件、线缆、电气设备进行更换。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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