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2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业集团”)《关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进展的告知函》,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铝业集团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10,43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二、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2月1日,铝业集团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计划数量已过半,其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未到期的股份余额为5,57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铝业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如何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次业务计划存在时间、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铝业集团的正常业务行为,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跟踪并及时披露铝业集团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进展情况。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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