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威海市2023年促消费政策措施》政策解读(商务部分)

一、起草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山东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激发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起草了《政策措施》(商务部分),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向好发展。

二、决策依据

根据省商务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鲁商发〔2023〕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出台目的

稳定当前消费,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消费需求,增加优质消费供给,激活消费一池春水,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四、主要内容

1.发放汽车消费券,支持个人消费者在威海市内购买乘用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并上牌(二手车除外)。

2.发放餐饮消费券,促进餐饮行业加速回暖,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共担。

3.鼓励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依托各大商圈、特色街区组织实施系列活动,打造商旅文体、吃住行娱深度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有效提振消费信心。对企业举办对消费市场有突出贡献的消费促进活动给予奖励。对连锁商业企业设立的24小时营业的商店、餐饮店给予奖励。

4.推动餐饮消费回暖。鼓励餐饮企业积极参与餐饮促销活动,推动商旅文融合消费。鼓励商贸企业设立预制菜专区,成立预制菜联盟,举办预制菜产销对接活动,引导预制菜产业良性可持续发展。

5.鼓励开展直播电商促消费活动。支持企业发展直播电商,对规模大、影响力强、示范引领作用好的给予奖励。对于组织承办市级及以上直播电商促消费活动不少于3场次,且1年内培训不低于12场次、人数超过1000人次的企业或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

6.着力扩大限额以上零售企业规模。对2023年全年零售额总量排名前10位且增幅超过全省、全市平均水平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按零售额档次从高到低给予奖励。

7.支持首店首发首秀首展。支持引进全球性、全国性、全省性品牌首店,创新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及首秀首展活动。对符合条件企业在我市开设首店的装修、房租支出等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企业在我市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的场租、设备、搭建、宣传推广费用给予补助。

8.扶持韩日商品集散地发展。对以韩日商品为主的进口消费商品经营者、进口商品集货仓、批发零售电商等商业主体,示范带动明显的,进行宣传并给予补助;组织相关企业参加重点贸易促进活动、展会及宣传推介活动等,予以相关活动费用、展位费用等支持。

五、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 孙华军

联系电话:589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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