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实行“揭榜挂帅”制度;《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式,推广“揭榜挂帅”机制;2021年5月,科技部发布的“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置“揭榜挂帅”榜单。2021年8月,为更好推动我市重大科技创新“揭榜挂帅”工作,我局制定了《潍坊市重大科技创新“揭榜挂帅”工作实施方案》,并连续两年发布了“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名单。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制定本办法(试行)。
二、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科技“揭榜挂帅”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利用全社会的优势创新资源,提升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水平,加大对“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支持力度,我们在学习借鉴和省内外先进地市相关办法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办法(初稿)》。初稿形成后,根据分管领导要求,我们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部门的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办法》(送审稿)。
三、重要举措
《实施办法》共分为总体要求、项目设置、发榜方条件、揭榜方条件、项目立项程序、支持方式、监督管理、附则等8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实施“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第二部分项目设置,明确了“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分类及支持重点。
第三部分发榜方条件,明确了“揭榜挂帅”科技项目中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类项目发榜方条件。
第四部分揭榜方条件,明确了“揭榜挂帅”科技项目中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类项目揭榜方条件。
第五部分项目立项程序,明确了“揭榜挂帅”科技项目需求征集、论证张榜、对接揭榜、任务书签订等程序。
第六部分支持方式,明确了“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市级补助资金支持对象、支持方式、支持额度以及对符合条件项目的人才配额等。
第七部分监督管理,明确了“揭榜挂帅”科技项目主管部门职责,揭榜协议规范、项目实施周期、项目结题验收等内容。
第八部分附则,明确了政策执行期限及解释单位。
四、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潍坊市科技局
解读顾问:赵震
咨询电话:0536-809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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