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解读(文字版)
2022年3月15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准确理解,现就《办法》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自机构改革调整以来,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已经发生较大变化,原有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废止。为适应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管理,重庆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多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专题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并充分吸纳意见建议修改完善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后,由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10章43条,对本市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核、备案、发布、演练、评估、修订、宣传、培训、监督、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明确。
一是明确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本市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原则;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
二是规范应急预案分类和内容。本市应急预案体系分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按照制定主体划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三类。将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分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简化基层组织应急预案,规定镇街制定综合应急预案,村(社区)制定应急工作方案;规定市、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镇街和企事业单位可制定应急响应卡、应急处置卡等作为应急预案支撑文件。《办法》还明确了新设、废止专项应急预案的程序方法。
三是规范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组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机构,吸收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业务人员、有关专家等作为编制成员,在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案例分析的基础上,组织起草应急预案;《办法》规定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需经过征求意见、预案验证、专家评审等环节,以及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四是规范审核、备案与公布要求。《办法》规范了本市各类应急预案的审核印发程序,以及报送专项应急预案审核时,需提交材料种类、审核要点和审核时限;明确各类应急预案备案受理单位、备案材料、备案时限、公布形式等。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按照保密要求脱密处理后公布应急预案简本或简明操作手册。
五是明确应急演练要求。明确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频次,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编制单位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演练评估。
六是明确预案评估机制。编制单位要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明确应急预案修订年限和修订情形,规定修订程序以及简化条件。
《办法》还明确了应急预案宣传培训、监督与责任追究、管理组织保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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