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林业和绿化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山水林田大会战”、凤凰绿道片区建设提升等重点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积极营造法治氛围,扎实推进法治林业建设,圆满完成了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任务,被国家林草局表彰为“七五”普法先进集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推进林业系统依法行政。及时调整充实市林业和绿化局林业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按职责落实的工作格局。将法治思想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涉林工作。重新梳理林业部门权责清单,明确行政权力155项,并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调整。优化行政审批流程,9项依申请事项实现接件即办、一网通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实施互联网+监管执法,实施监管行为48次,覆盖率、及时率均为100%;严格遵守市林业和绿化局《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按规定培养聘用1名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同志担任公职律师。
(二)加强学习宣传,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局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穿法治工作始终,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市林业和绿化局主要负责人迅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二十大现场报告。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多名同志在主题党日活动时进行发言,通过“领学促自学、深学促研讨、交流促提升”方式,迅速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工作高标准,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努力为法治政府、法治林业建设做出贡献。
(三)加强林业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进一步深化林长制改革,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创新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全市共设“四级”林长2296人,组建民间林长队伍7个152人,构建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四级林长工作体系。圆满完成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严格落实《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认真配合市人大组织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没有破坏绿道及沿线自然资源案件发生。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建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推进陆生野生动植物普查,加强疫源疫病监测。扎实开展“齐鲁清风”、“2022清风行动”、涉林案件“双清零”、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等专项执法行动。完成省级食用林产品安全监测335批次,完成市级食用林产品安全监测130批次,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组织业务培训,大力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研究制定了《市林业和绿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作为专题培训学习,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森林法》《湿地保护法》《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干部上讲堂”20多次,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站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及林业政策。组织开展林业综合业务培训班,培训人员近100人次,有效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五)开展普法宣传,努力提高群众爱林护绿责任意识。研究制定了《2022年全市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2022年全市林业法治宣传的主要内容、责任分工、普法重点对象、重点工作等,先后在民法典宣传月、植树节、世界森林日、爱鸟周、世界湿地日、世界地球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000余份、在《中国绿色时报》《大众日报》等媒体刊发林长制宣传材料11篇。组织开展“森林文化周”专题宣传,全市共举办10余场系列森林文化活动,涵盖林业和普法宣传、自然普法教育等内容。对“轻罚、不罚”事项清单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进行了公开公示。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林业执法力量不足。目前市级林草行政执法主体为市林业和绿化局,行政执法职能由具有执法权限的科室兼职行使,无专门的执法队伍。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执法人员较少,当前执法力量难以满足林草执法监管需要,影响林草资源执法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执法水平还不够高。目前区(市)开展林草行政执法工作的多为区(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绿化局)执法大队人员,这些执法人员为原国土行业执法人员,对林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查处规程掌握不够熟练,林草执法案卷整体质量不高,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组织开展林业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偏少,缺乏系统性全面性。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还需创新,宣传面还需加大。学法普法的侧重点为林业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形式也较为单一。
三、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带头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组织全体人员积极开展学习,全面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
(二)带头推进依法行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坚持依法办事。按照市编办规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流程,依法办理各项涉林工作事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二是加强涉林事项监管。对林地使用、林木采伐等森林资源管理事项加强监管,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维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三是坚持信息公开。对重要的政策和重大事项,及时在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带头推进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多方征求意见,开展集体讨论,聘请专家评审,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核,切实提高依法决策水平。2022年召开党组会议54次,集体讨论决定森林防火、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林长制、有害生物防控等事项,确保决策民主科学。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党组理论中心组定期组织法律学习会和培训会,在全局干部工作中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二)推深做实林长制,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以林长制为抓手,压实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完善“民间林长”,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护管理森林资源。发挥“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会同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林业法治学习培训,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继续加大对区(市)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考试,保证持证执法。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
(四)创新宣传方式,全面加强普法宣传。做好重要区域宣传,利用好国有林场、环城绿道、重点林区等普法阵地开展宣传活动。抓好重点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如植树节、爱鸟周等,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普法活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工作,加强以案释法、执法过程中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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