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3-01-03 17:06
来源: 内江市民政局
【字体:
分享:
X

近日,内江市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后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内江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内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通过完善服务机制、增添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产业融合、推行改革创新、强化要素保障,推进养老服务全面发展,让养老服务覆盖更有广度、服务更有温度、保障更有力度,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中心镇至少各建有1个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基本实现“15分钟养老服务圈”,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基本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机制。

1.建立养老服务分类保障机制。优先将经济困难的失能、重残、高龄、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重点保障对象。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服务。

2.建立养老服务联动帮扶机制。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巡访制度与帮扶制度。持续开展市、县两级部门(单位)对口联系帮扶农村敬老院行动

3.建立公办机构延伸服务机制。实施“请进来”行动,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兜底保障需求基础上,为周边社会老人开展错时助餐、助浴等服务。实施“走出去”行动,依托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专业力量,组织动员护理人员深入周边老年人家中开展居家上门服务。

4.建立困难老年人集中供养机制。依托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支持农村特困对象中愿意集中供养的老人,农村低保对象中失能、失智、伤残、独居老人和事实无人供养老人,农村自愿集中供养老人,采取全额兜底类、适当扶持类、全额自费类的方式进行集中供养。

(二)增添多元养老服务供给。

5.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依托配建的养老设施用房和闲置资产,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驿站,形成“一站多点、功能完善”的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公共场所适老化改造,加大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推行通行无障碍改造、公共空间适老化改造、完善适老化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6.拓展机构养老服务平台。科学布局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持续加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建设,持续实施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升级,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支持社会力量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引导社会力量根据市场需要适度有序发展面向中高收入群体的中高端养老机构。

7.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持续实施农村敬老院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构建县、镇、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县级失能照护中心,每个乡镇级片区至少建有1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每个中心村建有1个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站。

(三)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8.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按照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要求,在社区实施“中心+站点”建设、老年助餐、老年教育、巡访关爱等四大提升行动。

9.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加强老年中医药健康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

10.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加快建设老年教育体系,优先发展社区老年教育,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学习点,扩大老年教育的覆盖面和可及性。

11.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加快推进基层单位和社区老年活动平台建设,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进一步完善老年公共文化场所网点布局,增加老年人文体活动设施配置。

12.加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活动,对遭遇突发疾病等重大事件的老年人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13.实施“养老+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金融、地产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康养结合、文养结合等养老服务新形式、新业态,构建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养老产业发展新格局。

14.扩大养老产品供给。支持和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围绕老年人的生活起居、安全保障、保健康复、医疗卫生、心理关爱等需求,研发生产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等智能养老设备及食品、旅游、体育等适老化产品用品,打造展示体验场所,培育老年产品用品市场。

(五)推进改革创新发展。

15.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性属性,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的原则推进改革,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通过招标方式优选实力强、资质优、信誉好的养老企业或社会组织参与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营。

16.创新开展“慈善+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内江市甜蜜养老爱心基金”作用,引导动员社会各界爱心单位(人士)广泛参与,多渠道筹募公益慈善资金,促进慈善事业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

(六)加强服务要素保障

17.加强规划布局。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养老服务设施总量不足或规划滞后的,要在市、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予以完善。

18.保障供地用房需求。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农村三产留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严格落实新建城市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配建达标率达到100%。

19.拓展投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向产权明晰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20.加大政府投入。各地要把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市、县两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5%的比例用于发展养老服务。继续实施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

2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从业年限补贴和一次性入职奖补制度。定期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开展“优秀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提高社会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

《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附有三个附件,分别是:《内江市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工作方案》《内江市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内江市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方案》,将促进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更加落地落实。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