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为保证《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效果,完善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制度,结合《条例》规定和交通运输部相关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构建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长效机制,我局起草了《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一、起草背景

《条例》已将网约车纳入监管。巡游车管理模式与网约车管理模式虽然不尽相同,但是为维护公平的客运出租汽车行业,促进两种业态融合发展,《条例》中规定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考试打通,车辆的准入条件也进行了统一等,所以有必要根据《条例》的最新规定和《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将原来分开的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合并到一起,对巡游车行业和网约车行业共同考核,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为服务质量考核工作的实施部门做好制度完善。

 二、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共十章五十一条,四个附件。

第一章总则,共四条。主要阐述《考核办法》制定依据,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及各部门职能职责。

第二章经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划分,共六条。明确经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划分,巡游车企业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考核指标以及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标准等。

第三章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划分,共五条。明确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划分,分值和考核标准等。

第四章车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划分,共三条。明确车辆服务质量考核内容,分值和考核标准等。

第五章经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共六条。对经营企业的服务质量考核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包括考核时间、企业服务质量信誉档案,评定方式和考核实施部门等。

第六章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共六条。对驾驶员的服务质量考核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包括考核时间、驾驶员扣分规则,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评定方式和考核实施部门等。

第七章车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共五条。对车辆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包括考核时间,评定标准和考核实施部门。

第八章监督管理,共五条。规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部门应当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公布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等内容。

第九章奖惩措施,共九条。规定对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的应用。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是对企业,驾驶员奖惩措施的重要依据。

第十章附则,共二条。对本办法中的相关用语进行解释。

附件1到附件4分别为:巡游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网约车平台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和车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解读机构: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6188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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