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政策解读
为保证《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效果,完善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制度,结合《条例》规定和交通运输部相关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我局起草了《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服务规范》)。
一、起草原因
2016年以来,我市网约车行业迅速发展并逐步与巡游车行业相融合。为统筹发展巡游车与网约车,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必要根据《条例》的规定重新制定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运营服务规范,将原来巡游车运营服务规范和网约车运营服务规范结合起来,规定共同的基本原则、管理规定以及不同行业的差异性管理要求,为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提供依据,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本《服务规范》共八章二十三条。
第一章共三条,主要阐述《服务规范》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
第二章共两条,主要明确客运出租汽车(分别阐述了巡游车与网约车)的服务方式及经营区域。
第三章共四条,对客运出租汽车车辆条件,车辆专用设施和服务标识作出规定,其中对巡游车和网约车特有的车辆设施设备单独阐述。
第四章共六条,经营管理这章是对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各项规定,包括经营者的资质要求、应当建立的管理制度和应当遵守的行业管理规定、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规定和规范的经营行为。另外就巡游车企业的托管业务作出说明。
第五章共二条,对驾驶员营运服务流程及服务中应当遵守的规定,其中巡游车与网约车有不同的服务要求的,均分别作出要求。
第六章共三条,主要规定营运过程中安全基本要求、行车安全技术要求等。
第七章共一条,明确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评价指标。
第八章共二条,附则是对本规范的术语解释和写明实施日期。
解读机构: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6188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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