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创建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在对原政策文件进行充分论证和系统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
二、目的意义
切实抓好市委市政府文件措施的落地落实,围绕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紧扣产业发展和技能人才发展需求,加大技能人才“引育评用”政策激励,全面推进技能人才高地建设。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七章32条。包括总则、政策措施、申报对象及材料、经办及审核流程、经费渠道及拨付、监督管理、附则。
(一)总则。共4条,明确制定《实施办法》目的、技能人才定义、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范围,以及政策的实施对象。
(二)政策措施。共9条,分别就技能人才来蓉落户、技能人才安家补贴、高端技能人才引进、高技能人才培训、技能人才企业评价、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九个方面的人社部门现行政策进行了明确与调整。
(三)申报对象及材料。共6条,分别对相关技能人才支持政策的申报主体、申请流程和提交材料等进行了明确。
(四)经办及审核流程。共5条,分别对相关技能人才支持政策的经办机构、经办流程和审核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五)经费渠道及拨付。共3条,分别对相关技能人才支持政策的资金渠道、拨付条件和拨付对象等进行了明确。
(六)监督管理。共3条,分别对提交虚假材料的情形、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与奖励资金的情形、终止补贴发放的情形,以及相关处罚措施进行了明确。
(七)附则。共2条,明确了《管理办法》的执行时间和解释单位。同时,《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7号)废止。
四、解读机构和解读人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处
杨建 6188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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