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忠奇解读《枣庄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规划》


12月23日,市政府印发《枣庄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规划》(枣政字﹝2022﹞29号,以下简称《规划》)。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作了专门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规划》列入“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实施《规划》,明确未来一个时期全市城镇化发展思路、目标路径、重点任务和政策保障,对提升全市城镇化发展质量水平、助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编制过程

(一)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委托山东卓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定规划编制基本原则,确定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明确《规划》编制任务。

(二)深入实地调研。收集市有关部门基础资料40余宗,访谈区(市)、镇街、村居、企业70余个及机关干部、农民工等1000余人,召开座谈会3场次,全面摸清我市城镇化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相关诉求,提出了规划编制内容。

(三)加强沟通论证。形成《规划》成果后,我局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收到反馈意见20条,已全部吸收,并将《规划》成果报送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审查。2022年2月,我局根据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反馈意见,完善《规划》成果,再次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目标任务均与市“十四五”各专项规划及有关部门进行了衔接沟通。

(四)严格决策程序。按照《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局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12月14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规划》。会后,我局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12月26日提交市政府《规划》(付印稿)。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7条31节,总体分为三个板块:第一板块为第1条,提出“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板块为第2至6条,围绕深入推进“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提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持续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宜居城市、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5项重点任务;第三板块为第7条,为规划实施保障。

(一)关于规划原则与目标。尊重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规律,坚持“创新引领、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城乡互促”原则,到2025年,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远期到2035年,城镇化达到成熟阶段,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

(二)关于智慧城镇化。坚持数字赋能高质量发展,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将数字化、智能化贯穿城镇化全过程,加大城镇通信网络、基础算力、智能终端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健全智慧服务体系,推动城乡智慧协同,打造特色新型智慧城市。

(三)关于绿色城镇化。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城乡发展整体布局,发挥规划导向和约束作用,实施“山水林田大会战”,创新城市绿色发展模式,建设绿色、安全、韧性、人文的现代宜居城乡,打造安全高效的生产空间、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四)关于均衡城镇化。统筹区域均衡发展,建立健全城市空间、社会、资金等领域治理体制机制,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保障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培育发展乡村振兴示范镇、乡村振兴特色镇,把小城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拓展城乡居民就业创业增收空间,促进共同富裕。

(五)关于双向城镇化。聚焦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优化全方位开放布局。坚持城乡一盘棋,引导城乡人口、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合理配置,重塑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实现城乡深度融合。

(六)关于规划实施保障。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健全推进机制、加强监测评估等四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形成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政策解读机关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政策咨询电话:0632-866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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