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新津区加快企业上市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的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此次出台的上市支持政策,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抢抓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重要机遇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区在加快培育上市企业的政策延续。自2020年新津首次出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以来,在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政策》在金融支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档升级,精准发力加快上市后备企业梯次培育,引导企业接触资本市场、熟悉资本市场、运用资本市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助力新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于2022年12月15日以新津府办函〔2022〕34号文件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政策主要内容

《政策》主要包括三部分、11条措施。具体为:

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

通过财政奖励方式对企业上市过程分阶段给予支持一是给予企业上市后备奖励。对当年新列入省、市上市后备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二是给予企业改制奖励。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与中介机构签订上市(挂牌)协议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三是给予企业转增股本奖励。企业改制过程中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转增股本金额的3%,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四是给予企业上市受理奖励。对提交境内上市申请被正式受理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五是给予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对首次成功在境内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2-300万元奖励;六是给予企业境外上市奖励。对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按新津区内主体融资到位资金1%,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促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通过财政奖励、基金投资、资本赋能等方式助推企业更 快拥抱资本市场。一是支持企业并购上市公司。辖区企业成功并购区外上市公司后,区外上市公司总部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迁往新津区的,按并购交易额的1%,一次性给予并购方最高500万元奖励;二是支持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上市企业。股权投资机构在新津区设立基金专项用于投资新津区上市后备企业或并购上市后备企业,且并购后上市企业迁入新津区的,新津区国有企业在基金中出资比例最高可达总规模50%;三是鼓励辖区上市企业再融资。对上市企业以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可转债等实现再融资,其融资额的70%投资在区内的,按其实际募集资金额的2‰,一次性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奖励;四是支持企业开展资本培训。支持辖区上市企业及上市后备企业购买资本培训服务,每年按照实际服务费用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开通上市企业绿色通道

上市后备企业涉及用地用能、权属变更、施工许可、税费缴纳、环境评价、 工商登记、应急消防等需要办理的事项,各有关部门指派专员、简化流程、限时办结。

三、政策主要特点

一是政策取向更加明确。政策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等重大战略,强化重点支持方向,有效整合财政资源,加快培育上市企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支持重点更加突出。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注重短期效应和长远发展相结合,引导企业接触资本市场、熟悉资本市场、运用资本市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支持方式更加多元。进一步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综合运用基金投资、资本赋能、激励奖补等方式,通过政府的支持、市场的加持助推企业更快拥抱资本市场,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解 读 人:李鸿驰

解读电话:82550090

解读单位: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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