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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发〔2016〕96号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各分局、各区县发改委、各开发区经发局、各区县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西安市关于加快实施标准化战略(2012—2020年)的意见》实施,全面提升西安市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品质西安”建设发展。根据《西安市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在市级第一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的良好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级第二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现就试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主要包括科技服务业、交通物流业、商贸流通业、餐饮业、文化教育产业、旅游业、金融服务业、家庭服务业、健康服务业、公共服务业等西安市重点发展的服务业领域。其中:
科技服务业重点包括:设计开发、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知识产权、大数据、云计算、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技园/工业园区服务、软件和服务外包等。
交通物流业重点包括:交通运输服务企业、冷链物流、第三方物流、区域物流中心、农村邮政物流设施等。
商贸零售业重点包括:电子商务企业、移动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线下一体化商贸运营企业、百货零售企业等。
餐饮业重点包括:陕西特色美食商业街区、区域农产品批发中心、主题饭店、有机农产品企业、连锁餐饮、精品陕菜经营推广企业等。
文化教育产业重点包括:博物馆、图书馆、各类文化和演出提供场馆、文化创意、文化会展、影视制作、网络文化、动漫游戏、出版物发行企业、素质教育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
旅游业重点包括:景区、各类公园、酒店、旅游度假村、农家乐、特色旅游村镇等。
金融服务业重点包括银行、投资企业、农村信用银行等。
家庭服务业重点包括:智慧社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托管服务、保洁服务、家用车辆保养维修、洗染服务、家用电器修理企业等。
健康服务业重点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管理、健康市场调查、健身休闲等。
公共服务业重点包括:政务服务、城市/社区管理、气象预报服务、地震预报服务、地图测绘服务、环境监测服务、中小企业服务、法律服务等。
二、试点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诚实守法,企业三年内未发生产品(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市级以上(含市级)相关部门的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
(三)服务能够体现行业特色,对其他行业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区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五)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企业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
(六)企业具有稳定的管理团队,自愿参加标准化试点。
三、试点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要求。
《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
《试点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及近三年经营管理情况简介,试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试点条件落实情况,试点保障措施等);
反映企业经营业绩、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其他证书复印件。
(二)申报材料报送。
各申报企业将试点材料一式四份经区县标准化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局、质监分局)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送至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同时将推荐试点的《申请表》和《试点申请报告》电子文档发送至xazjbzh@126.com。《申请表》电子文档可在市质监局网站下载。
(三)申报截止日期。
本批试点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22日。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试点评审。
市质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对申报试点项目的企业进行评审,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参与。按照择优选取的原则,确定第二批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并经批准后下达试点计划,每批试点期为两年。
(二)试点奖励扶持。
凡列入第二批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的单位,在试点工作结束后,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对通过验收合格的试点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同时对通过验收优秀的试点单位授予“西安市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称号;对验收不合格的试点单位,取消其试点资格。
联系人:西安市质监局标准化处 张昶
联系电话:86788526 18192016327
电子邮箱:xazjbzh@126.com
附件: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申请表
市质监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201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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