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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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03-06-16 |
| 名 称: | 关于刘家院子水竹林院子农民还房工程规费减免的通知 | ||
| 文 号: | 主题关联词: |
关于刘家院子水竹林院子农民还房工程规费减免的通知
足府办函〔2003〕68号
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刘家院子水竹林院子农民还房
工程规费减免的通知
县行政服务中心:
经请示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免收刘家院子、水竹林院子农民还房工程的城市建设配套费、清洁费、人防费和散装水泥基金,具体减免金额按实际面积核定。
二ΟΟ三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规费 减免 通知
抄送:县建委、国土房管局、市政局、贸易局、人防办。
打字:唐 校对:李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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