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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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03-11-14 |
| 名 称: | 关于雍溪镇五片区旧城改造工程规费减免的通知 | ||
| 文 号: | 主题关联词: |
关于雍溪镇五片区旧城改造工程规费减免的通知
足府办函〔2003〕138号
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雍溪镇五片区旧城改造工程规费减免的通知
县行政服务中心: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雍溪镇五片区旧城改造工程的城市建设配套费按5元/平方米收取,免收环境监测费、排污费、防雷检测费。具体减免金额按实际面积核定。
二ΟΟ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规费 减免 通知
抄送:县建委、环保局、气象局,雍溪镇人民政府。
打字:唐 校对:李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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