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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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03-10-24 |
| 名 称: | 关于龙水商业步行街建设工程规费减免的通知 | ||
| 文 号: | 主题关联词: |
关于龙水商业步行街建设工程规费减免的通知
足府办函〔2003〕134号
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龙水商业步行街建设工程规费减免的通知
县行政服务中心: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免收龙水商业步行街建设工程的城市建设配套费437250元。减免规费全部用于抵扣濑溪河整治工程县建委责任段的工程款。
二ОО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规费 减免 通知
抄送:县建委,大足县荣隆物业开发公司。
打字:唐 校对:李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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