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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留学人员的优惠政策(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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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610100013353307R/2015-002318 | 发布日期 | 2015-10-08 16:46 | 来 源 | 创新发展局(自贸办) |
| 内容概述 |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标准: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8万元~10万元人民币。资助回国留学人员从事国家或省级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5万元人民币。资助回国留学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人民币以下。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研究课题学术思想新颖,具有重要学科价值或较好应用开发前景。(《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1]2号 |
发布时间:2015-10-08 16:46
来源:创新发展局(自贸办)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标准: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8万元~10万元人民币。资助回国留学人员从事国家或省级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
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5万元人民币。资助回国留学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启动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人民币以下。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研究课题学术思想新颖,具有重要学科价值或较好应用开发前景。
(《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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