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转发市政府关于全部免征农业税的通告的通知(2005-04-27)

查看原文
减税 其他 建材,家具,医药
发文单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05-04-27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

 

 

 

 

 

 

巴南府发〔20058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转发市政府关于全部免征农业税的通告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全部免征农业税及附加的重大决定,加快促进全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部免征农业税的通告》(渝府发〔20054号)转发你们,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部免征农业税及附加,标志着广大农民千百年来种地缴纳“皇粮国税”历史的结束。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全区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折不扣地把这一惠及广大农民的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让农民休养生息。

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化舆论宣传,让全区农民群众全面了解和掌握政策,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同时,通过这一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利好政策的宣传,充分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三、加强监督,防止反弹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免征农业税后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和查处各种乱收费、变相乱收费的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或变相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发生。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在自愿互利、注重实效、严格规范、民主管理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OO五年二月五日

 

 

 

渝府发〔20054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部免征农业税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起,全市全部免征农业税。为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政策,支持改革,加强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05年起,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农场职工、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全部免征农业税及附加。

二、全部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后,各区县(自治县、市)、乡(镇)和村级组织减少的收入,由国家和市级财政给予转移支付补助。

三、全部免征农业税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决策,是我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我市农民增收致富、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折不扣地把这一惠及广大农民的政策落到实处,把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广大农民的关怀带给千家万户,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强化舆论宣传,让全市农民群众尽快了解和掌握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强化政策督查,坚决杜绝各种乱收费、变相乱收费的行为,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

希望全市广大农民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和市委、市政府的殷切期望,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搞好生产,增加收入,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通告

 

                          

 

   二○○五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农业  农民负担  通知

附件下载: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