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67号(关于对巴哈马籍船舶适用优惠船舶吨税税率)

查看原文
减税 发改规划 建材,家具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06-11-13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哈马国政府海运协定》已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自2003年8月17日起,对巴哈马籍船舶适用优惠船舶吨税税率。此前已征吨税准予按本公告规定予以调整。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