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工信部及陕西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安排,推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级第二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企业须具备条件
(一)陕西省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企业领导重视两化融合工作,组织机构、人员、资金保障基础良好,工作成效显著,贯标需求迫切;
(三)企业具有建立实施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管理体系的经验;
(四)企业在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www.cspiii.com)两化融合评估系统中完成评估工作;
(五)鼓励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及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推荐程序
(一)推荐申报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申请企业填写《陕西省第二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表》(见附件),上报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二)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务实客观,组织推荐2-3户企业报省工信厅;
(三)省工信厅组织考察,确定试点企业名单,下达试点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于
(二)请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韩 丽 029—87292038
附件:陕西省第二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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