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农委发〔2026〕42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区秸秆收、储、运、用全环节综合利用体系,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6〕22号)要求,结合我区发展实际,现将2026年申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聚焦城区周边露天禁烧区,建成一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镇街、重点村(社区)、重点片,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进一步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秸秆资源台账进一步清晰,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二、申报对象
1.被列入高空瞭望等火点监控的下列重点区域:龙岗街道10个村(社区),棠香街道9个村(社区),智凤街道7个村(社区),龙水镇5个村(社区)、宝顶镇2个村(社区),宝兴镇2个村(社区),三驱镇2个村(社区)建设村级秸秆收储网点。由上述7个镇街分别制定方案,组织、指导相关村(社区)建设村级秸秆收储网点。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一个集中收储点,共在37个村(社区)建设收储点,重点加强对农作物秸秆和落叶等农业废物进行收储。
2.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建设秸秆饲料化加工中心1个。
三、申报条件
(一)相关镇街
申报镇街须具备明确的项目用地(建议优先利用闲置荒地或现有垃圾处理设施周边地块),且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
1.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拟申报项目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发展意愿强烈、有广泛共识,具备申报项目的资源、资产、区位、产业基础等条件;村党组织有申报项目的思路、工作规划、具体举措和实践基础。
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完善。拟申报项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完善,村党组织研究讨论集体经济组织重要事项机制健全,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合理。
3.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拟申报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已完成与村委会财务分离、账套分设,财务代理规范、村级负债可控。
4.所在村集体产业发展符合秸秆综合利用。拟实施项目所在村主要农作物年秸秆产量需达到一定规模,交通便利,能提供秸秆临时存放场地,优先吸纳脱贫户参与收储劳动。具备明确的项目用地,且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四、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根据我区种养殖业发展情况,结合现有秸秆综合利用基本现状,以能收、能储、能运、能用为目的,着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秸秆“五化”利用。一是秸秆禁烧区域村(社区)收储点建设。重点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秸秆离田收集、存储,做到农村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全面覆盖,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提升收储运综合能力,为秸秆利用企业提供秸秆原料。二是秸秆饲料化利用,围绕我区大足黑山羊产业提质增效,生产加工秸秆饲料,降低养殖业粮食消耗,保障粮食安全。
(二)补助类型及标准
项目建设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离田收储、加工利用及设施设备购置进行补助,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1.秸秆收储运试点村(社区)建设:由相关镇街统一制定实施方案,设定好绩效目标,在37个村(社区)各设立不少于1个固定收储点进行秸秆综合利用,无利用价值的秸秆、落叶等废弃物运送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燃料化利用。区农业农村委补助各村(社区)收储资金,每个村(社区)补助资金2万元。
2.建设1个秸秆饲料化利用加工中心,补助村集体经济引进粉碎机、青贮饲料收获机、秸秆捡拾一体机等秸秆饲料化加工设备,建设青储池等建设项目。补贴资金200万元,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建设总投资的80%。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拨付补助资金。
五、申报程序
(一)镇街
相关镇街及时编制《2026年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期限原则上为2027年2月底前。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实施方案》经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项目主体认真对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镇街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申报,指导编制《2026年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附件1)。申报主体要配合区农业农村委主动与秸秆利用主体联系供货,争取签订长期秸秆供货协议。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期限原则上为1年。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实施方案》经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项目主体要认真对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
六、报送要求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相关镇街
(1)《2026年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六份)和电子件(1份,必须与纸质件一致,否则不予受理),申报对象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有设施用地需求的需设施用地手续、银行账号、相关废弃物产生量数据及当前处理方式说明等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各1份。
2.村集体经济组织
(1)《2026年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六份)和电子件(1份,必须与纸质件一致,否则不予受理),申报对象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银行账号、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协议等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各1份。
(二)装订
实行单个项目单份简单装订。
(三)报送时间
2026年9月7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26年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6年8月31日
(联系人:刘待钧;联系电话:023-4377087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行(产)业分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
2026年重庆市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 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 机:
填制日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所涉产业(行业)发展现状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二)实施区域及建设规模
(三)主要建设内容
(四)建设期限及进度
三、项目投资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明细列表表示)
四、项目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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