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农委发〔2026〕43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大足区2026年荣昌猪全产业链发展
项目的申报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部分市级重点专项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6〕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安排大足区2026年荣昌猪全产业链发展项目用于新建或改扩建荣昌猪规模场1个,现就项目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大足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主体须在2026年内完成1个荣昌猪规模场的新建或改扩建,圈舍面积不低于1400平方米,存栏含荣昌猪血缘生猪不少于1400头。
二、申报条件
(一)在国家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注册登记,并合法存续;
(二)具有环保备案登记表(或环评报告书);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设施农业用地手续。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自愿申报,并将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二)项目评审
区农业农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若申报主体超过1家,按专家评分高低排序,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拟立项单位。评审结果在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官网(http://www.dazu.gov.cn/qzfbm/qnyncw)公示5个工作日。
四、财政支持范围和绩效目标
(一)支持范围和标准
支持范围:用于支持大足区新建或改扩建荣昌猪规模场1个,圈舍面积不低于1400平方米,且必须饲养含有荣昌猪血缘的生猪,存栏不得少于1400头。
支持标准: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圈舍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安装等;项目业主自筹配套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100%(即≥50万元)。
(二)绩效目标
建成投产荣昌猪规模场1个,年出栏荣昌猪血缘的生猪新增0.28万头。
(三)补助方式
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完成后,由实施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支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四)其他
财政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相关专项无关的支出,严禁列支“三公”经费、劳务补助和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
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市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
五、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6年。
六、申报材料报送
1.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方案纸质件和电子件,申报对象根据要求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属于企业的需提供)、租地合同、环保手续等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2.报送截止时间
2026年9月7日下午6:00前。
3.报送形式
项目申报单位将纸质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畜牧科315室,电子件报送至邮箱dzxmz@163.com,联系人:熊婷,联系电话:023-43722682。以上项目申报资料不涉及镇街填报,仅由项目申报单位自主填报。
附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6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 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系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他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中央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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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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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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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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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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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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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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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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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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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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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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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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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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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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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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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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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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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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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参考使用。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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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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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组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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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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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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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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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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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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