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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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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日期: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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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垂直管理单位:

为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金发〔2024〕32号),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陕西金融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陕发改财金〔2024〕1948号),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的通知》(市发改委〔2024〕254号),安排部署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要求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统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和银行放贷难问题,打通金融惠企利民“最后一公里”。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参照市级模式,建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养毅,副区长薛凡为召集人,区发改委、区工信商务局、金融监管临潼支局牵头,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区税务局、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旅游商贸开发区管委会、度假区发展服务中心、现代物流区管委会、秦文化旅游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银行机构参加的区级协调工作机制,设立工作专班。

区级工作协调机制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由各成员单位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实行集中办公。

二、统筹组织,突出重点工作任务

(一)积极协调,形成走访目标企业。区科技局、区工信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税务局等部门梳理企业名录并及时提供给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以上述名单为基础,结合辖区其它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的信息和名单,剔除非正常经营等不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经营主体,汇总形成走访目标企业。

(二)全面摸排,形成企业“申报清单”。各成员单位要迅速启动“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深入园区、社区、乡村,全面摸排辖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对照“合规持续经营、固定经营场所、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贷款用途依法合规”等5项标准(以下简称5项标准)初筛形成企业“申报清单”(详见附件1)。

(三)认真审核,形成企业“推荐清单”。区级工作专班根据5项标准,对“申报清单”内的企业进行审核,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工作机制召集人签字确认后,形成“推荐清单”(详见附件2)。辖区内银行机构也可向工作专班推荐企业。工作专班结合企业意愿和银行特色分批次将“推荐清单”推送银行机构,避免重复对接和多头过度授信。

(四)加快办理,确保企业“应贷尽贷”。各银行机构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原则,按照本行授信审批条件作出信贷决策,在收齐企业申请材料30日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等事项的,区级工作专班协调职能部门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并联审批,加快办理。对于不能授信的,银行机构应及时向工作专班反馈具体原因并协助做好客户沟通解释,对“申报清单”和“推荐清单”以外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银行机构也要积极予以支持。

三、夯实责任,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一)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协调疏通企业融资堵点难点。区级工作机制全面了解掌握“推荐清单”及清单内企业贷款情况,对有反映“应进未进”“应贷未贷”的及时督促并协调解决。依托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秦信融”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用好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各银行机构向“推荐清单”内企业发放的贷款,发生风险后,依据《陕西省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金〔2022〕41号)进行风险补偿。

(二)加强审核,确保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应进尽进”。区级专班要充分利用深入基层、贴近企业的优势,及时听取回应企业诉求、初审把关企业申报材料。相关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做到“应进尽进”,不得帮助企业虚假申报骗取贷款。同时,协调职能部门按职责提供企业注册资本、经营状况、逃废债、项目审批信息、产业和环保政策、抵质押、涉法涉诉等情况。严禁借“两张清单”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银行机构要加强风险管理,有效满足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选派业务骨干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全面客观了解企业情况,指导企业准备申贷资料,帮助企业选择适配的金融产品。加强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对贷数质量和风险进行有效监控、强化金融科技手段运用,积极开展联合建模,提高对企业风险画像的精准度、严格执行《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金规〔2024〕11号)要求,细化尽职免责制度和流程,对于无确切证据证明失职或履职不到位的信贷人员,应相应免除责任、积极落实《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金规〔2024〕13号)要求,对“推荐清单”内有续贷需求、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应续尽续”落实好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专项行动的要求,清理规范收费,规范与第三方合作,缩短融资链条,切实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四)企业要负责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并确保贷款的合规使用。企业务必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客观反映经营情况,合理提出融资需求,明确贷款用途,确保贷款资金用于自身生产经营,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贷款、不按用途使用贷款的,银行机构要及时反馈,区级工作专班要将其从“推荐清单”移出。

(五)严厉打击非法中介乱象,净化企业融资环境。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非法中介乱象治理工作,集中开展摸底排查,探索建立异常中介名单共享机制。严禁工作机制、银行机构与非法中介合作,严防各类非法助贷、骗贷行为,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的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良好金融秩序。

四、强化保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大政策支持。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市再担保机构的沟通合作,进一步发挥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引导政府性担保费率不高于1%。探索建立完善我区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充分发挥“秦信融(https://qxr.shaanxi.cn/)政府公益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前期未对接成功的企业通过平台与银行机构对接。鼓励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依托平台建立银、政、担多方合作机制,开发风险共担融资产品,推动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二)加强督导调度。区级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强工作协调,全面掌握“推荐清单”及清单内企业的贷款情况,做到对接和进展情况日调度、周通报、月总结。定期通报各街办、各有关园区管委会、发展服务中心“申报清单”“推荐清单”企业数量和各银行机构贷款发放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单位适时开展现场督导。

(三)严格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各项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确定信息报送联络员,每日向区级协调机制专班办公室报送当天工作进展情况(走访工作牵头单位还需报送“申报清单”),每周三向区级协调机制专班办公室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银行机构要广泛开展政策宣讲,推动企业对各类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注重舆情监测和引导,坚决避免市场误读误判和恶意炒作。区级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将及时挖掘和总结各街道、片区、银行机构工作亮点,并在全区进行推广。

附件:1.申报清单

2.推荐清单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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