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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跨境电商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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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发布日期: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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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根据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省级跨境电商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省级跨境电商主体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申报企业对照《山东省重点培育的跨境电商交易平台评选认定实施细则》(附件1)、《山东省重点培育的跨境电商知名品牌评选认定实施细则》(附件2)、《山东省重点培育的品牌商品展示中心评选认定实施细则》(附件3)准备申报材料,并于9月25日(星期三)下班前将主体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市南区商务局外经贸科(宁夏路286号市南区人民政府1808房间),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oftecsn@163.com,具体事宜可联系0532-51989739/51989708咨询。


附件:

1.山东省重点培育的跨境电商交易平台评选认定实施细则

2.山东省重点培育的跨境电商知名品牌评选认定实施细则

3.山东省重点培育的品牌商品展示中心评选认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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