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按照山东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关于做好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申报工作的函》要求,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申报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参加本年度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申报。
1.申报人员应取得“烟台优才卡”或“烟台优青卡”,并在有效期内。
2.申报人员一般应为我市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并取得省留专中心要求相应资格(具体参考附件1)。
3.用人单位依据《申报人员量化赋分标准》(附件3)按申报条件及工作业绩为申报人员的进行量化打分,60分以上的可推荐申报。
二、申报方式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应通过“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网 址http://117.73.253.239:8888/ww/smslogin.html)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由单位服务专员通过系统补充完善佐证材料。申报人个人简介以及论文、专利、荣誉称号等佐证材料应经单位审核后,隐去姓名上传。涉密及其他敏感信息通过线下机要途径报送,严禁通过系统上传涉密材料。代表性业绩材料不得超过6项(包含论文、专利、荣誉称号等)。
2.用人单位在系统中注册业务负责人账号,由所在区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审核通过后注册单位服务专员账号,审核本单位人员申报材料,并线下填写《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申领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2),对本单位的申报人员量化打分,量化得分60分以上的可通过系统汇总提交,同时线下报送附件2至各区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
3.各区市和市直有关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材料填写及单位打分情况进行审核,汇总报送《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申领人员信息一览表》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各区市窗口请对接所在区市人才办,核实人才持“烟台优才卡”或“烟台优青卡”情况。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应如实填报系统,按照要求提交业绩材料,如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如发现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2.用人单位应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对于各类弄虚作假、协助作假的不诚实行为,将视情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3.各区市、各部门(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请在10月10日前通过系统提交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电子版和盖章版的《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申领人员信息一览表》通过协同邮箱报送,超时将不再受理。市窗口和市人才办将联合组织审核论证工作,确定排序并报送省人社厅。直接颁发类、审核颁发类“山东惠才卡”仍按照“随时申报,即时受理”方式申报发放。
市业务咨询:高慧 郭艺文,0535-6783765
技术咨询:谭蓓蓓,0531-81919792
附件:
附件2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申领人员信息一览表-0924.xlsx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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