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自发改发〔2024〕133号
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自发改发〔2024〕133号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各区县发展改革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15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15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
2024年8月22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