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印发《重庆高新区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高技术服务业作为重庆高新区四大主导产业之一,不仅是顺应技术新产业革命趋势、引领主导产业集群能级跃升、促进重庆高新区(以下简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高新区完善创新生态、集聚创新要素,建设科学之城、创新高地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新形势下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20〕10号)精神,大力推动高新区高技术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管委会于2020年印发了《重庆高新区促进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办法(试行)》(渝高新发〔2020〕23号),该办法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原政策执行情况,结合高新区高技术服务产业规划和产业基础,管委会对原政策进行了修订,修改形成了本《办法》。
二、目标任务
加速培育有利于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高技术服务业,集聚一批高层次主体、高能级项目,做大产业规模,进一步提升高技术服务业的集聚显示度,着力打造高技术服务业新高地。
三、适用对象
本《办法》支持对象为软件和信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服务、数字文创等高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机构,且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在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曾家镇、白市驿镇、走马镇、含谷镇、巴福镇、金凤镇、石板镇、西永街道、虎溪街道、香炉山街道);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主要内容
(一)支持项目招引
1.支持对象:新引进的全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互联网百强”等企业,在高新区注册的全资子公司。
申报条件:自子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开票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且在职员工数达25人及以上。
支持政策:按其主营业务收入的5%,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经营补贴。
2.支持对象:新引进的“中国设计产业100强”中的十佳设计企业(机构),在高新区注册的全资子公司。
申报条件:自子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开票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支持政策:按其主营业务收入的5%,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经营补贴。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支持对象:从事软件和信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服务、数字文创等高技术服务企业。
申报条件:年开票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及以上。
支持政策:按年开票收入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8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经营补贴,晋级补差。
(三)稳增长奖励
1.支持对象:已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的规模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申报条件: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达30%及以上。
支持政策:按年营业收入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2.支持对象:已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的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申报条件: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达30%及以上。
支持政策:按年营业收入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四)生产运营场地支持
支持对象:租用高新区楼宇/厂房,从事软件和信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服务、数字文创等高技术服务企业。
申报条件:年开票收入超过500万元,且年开票收入达到6000元/平方米(及以上)。
支持政策:按实缴租金的40%—100%予以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且至多享受3个年度补贴。
(五)鼓励软件企业自主研发软件产品
支持对象:从事软件和信息服务的高技术服务企业。
申报条件:企业销售新认定的重庆市首版次软件产品。
支持政策:按产品合同实际销售额的20%予以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同一个产品补贴期限为2年。用户方和供给方为关联企业的除外。
(六)鼓励企业获得资质
1.支持对象:从事软件和信息服务的高技术服务企业。
申报条件:首次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二级、一级认证。
支持政策: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贴,晋级可补差。
2.支持对象:从事软件和信息服务的高技术服务企业。
申报条件:首次通过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四级、五级认证。
支持政策: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贴,晋级可补差。
3.支持对象:从事软件和信息服务的高技术服务企业。
申报条件:首次通过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三级、四级及以上评估认证。
支持政策: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贴,晋级可补差。
(七)支持企业申报重点项目
1.支持对象:国家、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的运营单位。
申报条件:须为新认定的产业示范基地(园区)。
支持政策:按国家、市级分别一次性给予运营单位100万元、70万元补贴。
2.支持对象:国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条件:须为新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
支持政策:按国家、市级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贴。
(八)支持企业购置/租用重大设备
1.支持对象:从事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服务的高技术服务企业(机构)。
申报条件:购置用于检验检测的仪器设备,单台(套)原值100万元及以上。从事电子通讯、先进材料、生物医药等高端检验检测服务的企业(机构),单台(套)仪器设备原值可放宽至50万元及以上。
支持政策:按其实际购买支出额的20%补助,单台(套)仪器设备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支持对象:从事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服务的高技术服务企业(机构)。
申报条件:租赁用于检验检测的仪器设备,单台(套)原值100万元及以上。从事电子通讯、先进材料、生物医药等高端检验检测服务的企业(机构),单台(套)仪器设备原值可放宽至50万元及以上。
支持政策:按其实际支付租赁费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九)鼓励检验检测企业集聚发展
支持对象:已取得相关法定检验检测资质能力,从事检验检测服务的企业(机构)。
申报条件:入驻高新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金凤园区控规范围内,占地面积约11.97平方公里)。从事电子通讯、先进材料、生物医药等高端检验检测服务的企业(机构),入驻区域可放宽至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
支持政策:按实际装修费用给予办公用房最高不超过600元/平方米、厂房最高不超过400元/平方米装修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十)鼓励企业参加行业比赛
1.支持对象:从事数字文创的高技术服务企业(机构),包括工业设计、电子竞技、影视媒体、数字内容服务、文化旅游平台管理等。
申报条件:获得德国IF奖金奖、德国红点奖金奖、日本GMARK奖金奖、美国IDEA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
支持政策: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贴。
2.支持对象:从事数字文创的高技术服务企业(机构),包括工业设计、电子竞技、影视媒体、数字内容服务、文化旅游平台管理等。
申报条件: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银奖、“智博杯”中国(重庆)工业设计大赛金奖、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金奖。
支持政策: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贴。
3.支持对象:从事数字文创的高技术服务企业(机构),包括工业设计、电子竞技、影视媒体、数字内容服务、文化旅游平台管理等。
申报条件: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铜奖、中国工业设计十佳大奖。
支持政策: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
(十一)鼓励企业举办重大活动
支持对象:从事数字文创的高技术服务企业(机构),包括工业设计、电子竞技、影视媒体、数字内容服务、文化旅游平台管理等。
申报条件:在高新区举办,由区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批准的工业设计领域高峰论坛、设计比赛等重大活动。
支持政策:按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计)的50%给予支持,单场活动最高补贴不超过300万元;重大国际交流活动,可一事一议给予补贴。
(十二)支持高端设计人才培育引进
支持对象:从事工业设计服务的企业(机构)。
申报条件:聘用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工业设计专业职称的人员,或新聘用工业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购买社保时间达12个月及以上,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支持政策:按3万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
五、核心政策问答
(一)《办法》与2020年印发的《重庆高新区促进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办法(试行)》有哪些不同?
答:《重庆高新区促进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办法(试行)》共分为六个章节,25项条款,将具体扶持条款分为加快发展软件及信息服务、加快发展检验检测服务、加快发展科技服务、加快发展数字文创四个方向。本《办法》在原办法的基础上做了合并、增减、完善等修订,形成18项条款:一是取消原办法中四个产业方向分类,将原四个产业方向的共性扶持条款(经营补贴、租金补贴)做了合并;二是对标准化相关扶持条款进行删减,标准化相关政策后期将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三是新增稳增长奖励及工业设计领域相关支持;四是对部分条款限制条件进行完善,强化了对新招引企业的营业收入和从业人员数量的要求,对高端检验检测企业享受装修及设备补贴进行了重点支持。
(二)高技术服务业包括哪些行业?
答:本《办法》所指的高技术服务业主要包括4类。一是软件和信息服务,包括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处理和储存支持服务、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二是检验检测服务,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子通讯、先进材料、智能装备、食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生物医药、工程质量检验检测等。三是科技服务,包括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等。四是数字文创,包括工业设计、电子竞技、影视媒体、数字内容服务、文化旅游平台管理等。
(三)已享受过高新区其他支持政策的企业,能否享受高技术服务扶持政策?
答:已享受过其他重复或类同支持政策的,不可再申报本政策。未享受过的,可按“就高不重复原则”,选择适配的支持政策进行申报。例如:与高新区签订了招商引资合同的企业,合同里已包含了设备补贴,该企业不重复享受本政策中的设备支持政策,若招商合同约定的设备补贴金额低于本政策,企业可自愿放弃合同约定政策,按程序申报本政策支持。
(四)高技术服务扶持政策从什么时候生效?
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2023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参照本办法执行。
(五)如何申报高技术服务扶持政策?
答:本政策的具体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内容,将另行制定实施细则,于开始申报前公布。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可在开放申报期间通过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西部(重庆)科学城微信公众号查看申报信息。
六、专家视角
“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高质量服务活动的产业集合,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和高端环节,具备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创新性强、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等优势特征。”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加快高技术服务业发展不仅是高新区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树立高新区服务业特色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本《办法》为软件和信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服务、数字文创等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地政策支持,单项奖补金额最高达1000万元。《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快高技术服务业集聚,打造高技术服务业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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