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临空区分局,有关金融机构、学校:
为发挥好2023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因素法)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3〕199号)《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川知促发〔2023〕37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省级知识产权专项(因素法)资金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
(二)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
各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者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有关申报材料,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材料予以初审,依据项目申报指南,重点审核项目申报者的主体资格、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对材料不齐、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退回项目申报者修改或不接受项目申报。
三、相关要求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项目申报者应于2024年1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按照相应的申报指南要求,报送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各地统一汇总申报材料后,于2024年1月10日前报送市局知识产权发展科。
联系人:熊倩、石科俊
联系电话:15756245497 18228229905
邮 箱:zyzscqfw@126.com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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