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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制造业强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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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福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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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工委、办事处,高新区福山园、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 区直各部门、事业单位,驻福各单位:

《关于制造业强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福 山 区委 办公 室 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19 日

关于制造业强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制造强国、制造强省、制造强市决策部署, 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福山制造业强区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  发展理念,以“1+233”工作体系为统领,以高质量发展为方向, 坚持工业立区不动摇,坚守安全、环保底线,加速推进制造业质  量提高、效率提升、动力增强,加快构建主导产业高度集聚,领  军企业、骨干企业、高成长创新型企业梯次发展新格局,实现制  造业规模实力、质量效益全面提升,持续推动全区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二、主要目标

实施以培强、壮大、创优、育新为主要内容的“3+N”产业 培育工程,到 2023 年形成以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新型建 材 3 大主导产业为支撑的产业方阵和以 10 家产值过十亿元领军 企业、100 家产值过亿元优秀企业、100 家高成长创新型企业为 骨干的企业方阵。同时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特种金属、时尚纺织等 N 个产业加速集聚,引领全区制造业发展。力争工业经济各项指标排名赶超进位,走在全市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集群铸链行动

1.打造“3+N”产业集群。坚持链条化、集群化、产业化发  展方向,承担起全市汽车产业链领建任务,做好我区装备制造、 新型建材等重点产业的建链、补链、强链、延链文章,推动传统  产业优化提升,新兴产业突破发展。力争到 2023 年,培育壮大  1 个 300 亿级、2 个 100 亿级的产业集群。汽车及零部件产业,  依托完善的零部件配套体系和博世华域、博格华纳、延锋安道拓、 上汽变速器等骨干企业,支持传统汽车产业向高端、节能方向升  级,推动关键部件招引和全供应链融合,加快新能源汽车和智能  网联汽车产业链布局,突破整车项目招引,力争到 2023 年产值  突破 300 亿元。装备制造业,依托艾迪液压、鑫海矿装、荏原冷  热、环球机床、桑尼核星等骨干企业,优化提升工程机械、矿山  机械、制冷机、数控机床、环保设备等装备产品,鼓励研发和生  产工业机器人、智能化生产线等智能制造关键装备,不断提高自  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力争到 2023 年产值突破 100 亿元。 新型建材产业,依托山水水泥、冀东水泥、红旗瑞弘等骨干企业, 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动资源规模化开发、质量服务型提升、生态治理型转变,力争到 2023 年产值突破 100 亿元。在集聚壮大3 大主导产业的同时,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加大招商引资和产业 扶持力度,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 食品加工、特种金属、时尚纺织等 N 个新兴产业,推动产业迅速 膨胀,实现集聚发展,打造工业领域新的增长点。(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投促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管理办、夹河新城建设服务中心、各镇街园区)

2.组建产业链联盟。支持“链主”企业发起组建产业链联盟, 会同产业链关键节点企业,吸收区内外上下游配套企业和研发、 基金、人才、工业互联网等服务机构参与,整合产业链资源,开  展关键技术协同创新,共建产业链行业服务体系,推进科技成果  转化,扩大深化市场合作壮大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投促中心、夹河新城建设服务中心、各镇街园区)

3.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把节能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 的重要抓手,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装备和新产品,逐步 完善节能减排工作体系。以传统工业绿色化改造为重点,以绿色 科技创新为支撑,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全面发展,推 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获得国家级绿 色(循环)经济示范的园区、企业、工厂,给予最高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实施的重大节能工厂,投入运行后节能量达到 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给予最高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 区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夹河新城建设服务中心、各镇街园区)

(二)实施主体培育行动

4.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按照“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   梯次发展思路,大力培植和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   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企业群体。到 2023 年,力争达到规   模以上企业 270 家,高新技术企业 70 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120   家,成功培育上市企业 1 家。筛选一批产值在 500 万元—2000   万元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纳入全区“小升规”企业培育库,积   极对企业进行指导培育,对库内首次达到升规标准并列入规上工   业企业的,给予最高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分三年实行,首年奖   励 10 万元,对第二年、第三年仍在统计部门联网直报库的规上   工业企业每年分别奖励 5 万元,若企业被退库再次升规列统的不   再享受此项政策。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 门类)  企业首次纳入规上统计管理的,给予最高 17 万元奖励,首年奖   励 7 万元,对第二、三年仍在统计部门联网直报库的每年分别奖   励 5 万元。对纳入烟台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给予补助 10 万元;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 30 万   元;小微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对企业省、市成果贷、科信贷,提供 40%-70%的风险补偿,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对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企业(主板、创业板、科创板),补助 500 万元;对境外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企业,补助 600 万元。其中,对全区首家实现 主板上市的企业,额外追加补助 100 万元。(责任单位: 区科技 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夹河新城建设服务中心、各镇街园区)

5.培强做大骨干企业。鼓励骨干企业增资扩产、兼并重组, 推动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形成一批生产规模大、市场竞争力 强的大型龙头企业,在主导产业“高原”上再筑“高峰”。对首 次入选“山东省 100 强”“中国 500 强”“世界 500 强”的制造业 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100 万元、30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 国家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 入首次超过 10 亿元、20 亿元、30 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 营者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责任单位: 区工 信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夹河新城建设服务中心、各镇街园区)

6.培育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建立“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 单项冠军、独角兽”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多层次、分领域、递  进式培育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到 2023 年,争取专精特新、瞪羚、 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独角兽等各类高成长创新型企业达到 90 家。首次认定为市级“瞪羚”企业,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首次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  新认定为省级瞪羚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  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100 万元;对列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  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最高 200 万元、 100 万元和 50 万元奖励;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独角兽企业, 按其上一年度经济发展贡献的 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分别为  1000 万元、600 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夹河新城建设服务中心、各镇街园区)

7.发展服务型制造业。以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 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聚焦提高产业创新 力,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工业设计、商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 服务,重点发展一批设计创新能力较强、业绩显著、设计水平领 先的企业。到 2023 年,力争省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达到 1 户。对认定的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给予 20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 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夹河新城建设服务中心、各镇街园区)

(三)实施项目带动行动

8.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根据《山东省“十四五”制造强省建  设规划》,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制定产业招商图谱,依托“智造芯城”建设、夹河新城建设和烟台国际招商产业园建设,全面推进招大引强。以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为主攻方向,突破性引进建设一批工业强 基项目。新引进的项目,依据《烟台市福山区招商引资项目奖励 扶持政策》(烟福项评发〔2020〕1 号)给予奖励。到 2023 年, 新引进投资过亿的制造业项目 10 个,其中,制造业实际使用外 资占比达到 50%以上。(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 务局、区投促中心、高新区福山园、经济开发区、夹河新城建设服务中心)

9.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滚动实施“百项技改、百企转型” 行动,支持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生   产设备、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到 2023 年,累   计实施技术改造项目 60 个以上。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   方向和我区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且生产性设备投入 300 万(含) -500 万元的新上或技术改造单个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 3%补助;  生产性设备投入 500 万元(含)以上的新上或技术改造单个项目,  按照设备投资额 5%、最高 1000 万元补助;对于符合要求的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财政贴息、股权投资方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各镇街园区)

(四)实施创新引领行动

1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每年组织优秀企业家、企业家接班人到国内著名高校、专业机构、企业考察学习研修,同时打造高水平企业家学习平台和培训基地。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才激励、服 务、流动和使用制度,落实各项政策待遇。引进一批带技术、带 成果、带项目、带资金的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引进一批先进制 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 2023 年,制造业领域高层次人才新增 20 人以上。吸引集聚青年人才 来福就业创业,按照《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 业三年行动方案》,给予就业、创业、购房等一系列补贴。着力 培养“福山工匠”高技能人才和劳动者,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 加快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烟人组发〔2020〕4 号)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大力弘扬企业家精 神,树立优秀企业家典型。每年培养推荐一批为福山区经济做出 杰出贡献的企业家,参加评选“ 烟台市卓越贡献企业家”、“烟台 市优秀企业家” 等活动,并向获取荣誉称号的企业家和团队成员 颁发“烟台优才卡”,持卡可享受《烟台市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实 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同等待遇。根据《山东省 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 年)》,探索在企业  中建立和推广总数据师制度,适时对试点企业的企业总数据师 (以下简称 CDO)进行培训,开展相关研讨活动,帮助 CDO 提升 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对列入试点的企业,支持优先开展 DCMM 贯标评估。(责任单位: 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11.加快创新载体建设。积极引进省级以上实验室,在汽车  及零部件、高端装备等领域储备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预备队;发  挥企业主体地位,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人才团队合作,共建一  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定位,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研发平台、联合  实验室,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推进企业培训中心建设,实施知识  更新工程和技能提升行动,提升企业整体凝聚力。到 2023 年,  新增国家级创新平台、高校院所研发机构、市级以上制造业创新  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 5 个以上;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达到 2 户; 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到 20%以上、研发活动达到  30%以上;规上企业设立培训中心达到 20%以上。对通过“ 政产学  研用”建设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 500 万元一次性补助。 对新引进的平台企业,依据福山区《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给予政策扶持。对设立研发机构且开展研发活动的规上企  业,对当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超过 3%的(税务部门协助  查询企业申报信息),按研发费用的 10%的比例给予补助,每年  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对建立培训中心且开展培训工作的规上企  业按照本年度培训费用 3%给予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  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 50 万元、500 万元奖励。对新创建的国  家工业设计研究院,一次性给予 100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  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一次性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作品,给予 10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 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12.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建设一批中试基地,打通科技成果  向产业转化的必要环节,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切实解决企业  创新成果转化难题。鼓励企业实验室、创新平台加大创新研发力  度,产出更多科研成果。健全技术交易中心运行机制,促进先进  技术成果与我区产业精准对接,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移  转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到 2023 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达到 18%;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  企业,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对经省和国家认定的重大装备首  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按照首次销售后 1 年内  产品实际销售总额的 30%,分别给予最高 50 万元、10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 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

13.提升品牌质量。鼓励企业以质量为基础树立品牌,指导  企业健全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支持企业通过优化设计、提升  品质等途径实施产品提档升级,加强企业品牌基因挖掘,全面展  示品牌魅力、创建品牌榜样,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品牌产品、品牌  企业、品牌产业,形成区域品牌聚集优势,提升区域品牌知名度。 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一次性给予 150 万元奖励,获得中国  质量奖提名奖的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省长质量  奖的,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给予 10 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省、国家“质量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10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

鼓励企业加快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按照“政府搭台、 企业唱戏”的原则,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活动,多方 联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企业与采购商、客商对接,多接单、稳 增长,全力推动产业内外贸协调发展。参加国家、省相关部门组 织的高层次展会,按企业参加展会实际发生的展位租用、特装搭 建、物流运输费用总额的 50%给予补助,单户企业单次展会最高 不超过 10 万元。鼓励企业举办全国性展会、设计大赛等活动, 扩大企业知名度,提高企业影响力,对于成功举办全国性展会、 设计大赛并作为我市重要工业展会、设计大赛单元的企业,一次 性给予 10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五)实施数智赋能行动

14.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融入烟台市建设山东5G 网络示范区、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园建设,在全面推进室外5G基站 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安装工业企业厂房、重点公共区域和住宅 小区地下经营场所、停车场等室内分布系统。加快推进工业数据 中心建设,构建数据管理能力强、数据汇聚质量高、流通共享充 分的工业大数据资源体系。到2023年建成5G基站500个,工业大数据中心1个,宽带用户下载速率达到80Mbit/s以上, 中心城区5G 网络连续覆盖。(责任单位: 区工信局、区大数据局)

15.推动工业互联网示范应用。大力引进浪潮、卡奥斯等国 内知名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培育,重点发展 电子信息及软件、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产业。到 2023 年,数 字经济核心产业产值达到 50 亿元。推动重点企业建设工业互联 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对实现年度新增标识注册量超 1000 万、 日均解析量超 300 万次的二级节点运营单位,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 励。对免费为我市制造业企业提供工业产品全业务流程服务、年 服务企业数量超过 500 家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连续三年每年给予 最高 2000 万元奖励。设立专项资金鼓励企业上云、设备上云。 对认定的市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和应用示范项目分别给予 60  万元和 40 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 定的试点企业,给予最高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 区工信局、区大数据局)

16.提高智能化发展水平。推进重点行业规上工业企业智能 化改造全覆盖,实现"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 ,打造智 能工厂(车间)。到 2023 年,实施整生产线、整车间、整工厂智 能化技改项目分别达到 10 个、4 个、2 个。对落户我区国家认定 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奖励。对符 合要求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购置费用,按照不超过 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 500 万元。 对整生产线、整车间、整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分别再给予设备  投资(含软件)5%、7%、10%的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到 2023 年,完成智能化改造规上工业企业 137 家以上,  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的 50%以上。(责任单位: 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六)实施服务提升行动

17.强化融资服务。优化完善财政资金支持,统筹现有各项  财政资金,积极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引导产业发展,促进产业技  术创新、重大技术攻关等。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对“3+N” 产业领域的信贷、担保等支持,实现资金供需双方的高效对接, 加大培育产业发展力度。探索设立福山区制造业产业创新发展基  金,利用政府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重点支持“3+N”产业项  目,参与国内外重大项目股权合作和兼并收购。通过上市挂牌、 融资租赁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  场做大做强。通过“ 一事一议” ,在新品牌、新技术引入、新项目  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工信局)

18.优化空间资源配置。坚持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  约原则,明确行业企业发展空间,推进特定产业向特定空间聚集。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求,推进闲置土地、关闭淘汰化工企业和老旧工业园区改造等用地资源盘活利用,健全交通配套,探索 土地混合利用立体开发模式,进一步提高用地效率。严格落实“亩 产效益”评价改革有关政策要求,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积 极争取工业项目列入全省重大项目,对省确定优先发展、用地集 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 低价标准的 70%执行。落实电力市场改革政策,有效降低用电成 本,确保有序供电。(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办、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19.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建设工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平台,  对重点企业、重点产业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掌握市场态势, 对异常波动及时预警。整合政、金、研、企等各类资源,为全区  中小企业在信息服务、融资服务、人才培育、创业辅导、运行监  测、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管理咨询等方面提供服务。引进全国  范围内有影响力且专业水平过硬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打造  国家级服务平台,作为联系政府和企业的纽带,及时将涉企有关  政策和企业运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交流对接,打破信息孤岛和信  息壁垒,帮助企业攻坚克难,实现高质量发展。实施“双特派员”  推进责任制,形成区级领导包帮,牵头部门主导,承接属地保障, 责任部门承办的联合推进机制,力促重点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责任单位: 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20.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造业强区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工  业运行指挥部作用,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高效运转的工作  机制。谋划布局一批专业化园区,加快打造上中下游产业链配套  协作、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优良产业生态。各有关部门(单位) 立足发展大局,强化责任意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落实推进。各镇街园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21.建立链长制推进机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 总链长”,每个产业链由一名区领导挂帅,牵头研究产业链发展 的方向和重点,协调解决双招双引、创新发展中的共性和个性问 题。实行“链办”推进制。组建福山区产业链发展办公室,负责全 区产业链培育工作的统筹调度与管理工作;以承载产业链的重点园区为依托,每个产业链设立一个产业链办公室(链办)。

22.加强督导考核。制定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考核实施细 则,考核结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把各镇街园区 主要负责人抓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作为领导干部能力、业绩评价重要内容,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本方案所涉及的省、市政策资金,按照省、市政策规定执行;涉及同一企业(项目)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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