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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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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德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地区:四川省 发布日期: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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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关于做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 申报2023年进口贴息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商贸运202311号),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已开始申报。


企业申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贴息的进口产品应当在202271日至2023630日期间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申请贴息的进口技术应当在202271日至2023630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有意愿申报的企业自行前往经开区商务局查阅文件,并2023717日前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电子文档(包括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扫描件、可编辑的WORD文档的申请报告及有关电子表格制作成光盘,标记好企业名称一式两份)(盖章)报送至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地址: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21栋德阳经开区管委会181803办公室)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

 2023627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方式:290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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