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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关于做好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 申报2023年进口贴息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商贸运〔2023〕11号),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已开始申报。
企业申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贴息的进口产品应当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申请贴息的进口技术应当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请有意愿申报的企业自行前往经开区商务局查阅文件,并于2023年7月17日前按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电子文档(包括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扫描件、可编辑的WORD文档的申请报告及有关电子表格制作成光盘,标记好企业名称一式两份)(盖章)报送至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地址: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21栋德阳经开区管委会18楼1803办公室)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方式:290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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