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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青岛教育“正能量·大流量”原创作品大型评选展播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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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文化教育
发文单位:青岛市教育局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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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青岛教育正面宣传,让青岛教育正能量实现社会大流量,拟开展青岛教育“正能量·大流量”原创作品大型评选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挖掘岛城一线教育故事,征集评选一批网民认可、社会认同、影响广泛的教育正能量网络作品,通过各新媒体平台展播。对其中涌现出的优秀作品,同步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作品要求

(一)时间跨度:2023年2月1日—5月31日期间,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幼儿园首发的原创正能量微信作品、短视频作品,达到一定阅读量的,均可申报参评。

(二)作品类型:原创微信作品和短视频作品两大类。微信作品为原创的成型微信推文,要求图文并茂,排版精美。短视频作品可采用MP4、MOV视频格式(时长15-90秒,大小控制在100M左右),图片像素为1422×800至3558×2490之间,不小于1MB的RGB模式JPEG文件(动态图片制成GIF文件)。

(三)内容要求:参评作品采取开放式主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主题鲜明,思维开阔,创意新颖,微观切入,细腻表达,鲜活生动,以“小切口、大视野”方式呈现青岛教育正能量。

(四)阅读量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参评作品阅读量不低于1万;各中学参评作品阅读量不低于5000;各小学参评作品阅读量不低于3000;各幼儿园参评作品阅读量不低于2000。本单位新媒体主账号或第三方平台推送的最高阅读量均可作为申报参评依据。

三、报送要求

(一)各区市教体局对本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报送的参评作品进行评选后择优上报。各区市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10个,原则上两类作品数量大体相当。

(二)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每单位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个。

四、进度安排

4月—5月,推荐报送阶段;6月,评审阶段;7-9月,集中展播阶段。

五、宣传与推广

(一)展播平台。优秀作品拟在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发布并向“山东教育发布”APP和微信公众号,省教育厅官方抖音、官方快手、视频号等进行推荐。

(二)表扬奖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分类评审,最终评选出一批优秀原创作品,并予以通报表扬。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各区市教体局要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每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并对报送作品负有审核责任,确保参评作品导向正确、内容原创、阅读量符合要求。

(二)各单位要精心策划,报送高水准的原创作品参评。参评单位应填写《2023青岛教育“正能量·大流量”原创作品大型评选展播活动推荐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各区市教体局组织评审后统一上报。

(三)报送途径:请各单位将作品和《推荐表》发送至qdsjyjxwzx@163.com,邮件名注明“正能量大流量作品报送”、报送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办公室(融媒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5912902、85912936。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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