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遴选支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推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函〔2023〕36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彭州市,注册时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023年,将聚焦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资助优秀留学人员来蓉创办企业。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并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个人资质证明(护照或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企业发展证明(营业执照、创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等),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纸质件(A4装订、一式两份)。涉密项目请按保密要求专门申报。
(二)市人社局对审核合格的申报项目择优推荐至成都市人社局,对不符要求或委托中介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2月28日将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4)及申报函报送市人社局704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管理科)。来函请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并提供各申报人创办企业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申报函最后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初审把关工作,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相关情况须在申报函中明确注明,并请申报人提供相关承诺书。
联系人:沈忆;联系电话:83881823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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