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专班,北海新区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我局对****年第十六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发布之日起*日内(**月**日-**月**日),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送到滨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科。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地 址:滨州市黄河五路***号****房间
联系电话:****-******* >****-*******
邮 编:******

附件:****年第十六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合格企业名单.pdf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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