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吸纳就业奖励和就业帮扶基地的通知》(南人社发〔****〕**号)、《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就业帮扶车间和吸纳就业补贴的补充通知》(南人社发〔****〕**号)等文件,截至**月*日,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有下列企业,相关补贴资金共计*****元。
一、四川省铁山冶金矿业有限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人,南江县竹坝矿业有限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人,以上*家企业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按照每个*****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共计*****元。
二、四川南江新兴矿业有限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人,按****元/人标准,补贴资金****元。巴中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人,按****元/人标准,补贴资金****元。南江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城东分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人,按****元/人标准,补贴资金****元,共计****元。
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若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反映。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
附件:*.南江县****年就业帮扶车间和第二批吸纳就业奖励汇总表
*.南江县****年第二批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励花名册
附件*:南江县****年就业帮扶车间和第二批吸纳就业奖励汇总表.xlsx
附件*:南江县****年第二批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励花名册.xlsx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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