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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陕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指南》等规定要求,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现就陕西蒲城卤阳湖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为基础,预划*个登记单元,为陕西蒲城卤阳湖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荆姚镇:程家村、卤阳村、普乐村、史家村、王子村、魏村、新城村、原任村。党睦镇:樊家村、林吉村、卤阳南村、卤阳新村。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本通告具体由县自然资源局解释。
蒲城县人民政府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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