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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年度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技能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潍坊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潍发〔****〕*号)和《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实施细则》(潍组发〔****〕**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年度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技能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二、申报范围与数量
申报范围是:潍坊市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属及上属驻潍有关部门(单位)有符合条件的都可申报,不受名额限制。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市属及上属驻潍有关部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把关、前置考察、专家评审、推荐单位公示、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报相关材料。
四、申报条件
(一)人选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周岁,在企业全职工作或拟全职引进的从事本职业(工种)*年以上且支持期内能够坚持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技能人才。担任企业高管以上职务的不作为申报人选。
*.职业技能水平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掌握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或填补省内空白,在生产工艺创新、传技带徒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不限。
(二)企业条件
主营业务领域属于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经营良好,具备良好的技能技术创新氛围,具有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工作机制,能够为人选配备年龄、知识、技能结构合理的人才团队和支撑其发展的工作平台,并在工作环境条件方面提供支持和配套服务。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选资格有关材料
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和技术水平证明材料;表彰奖励、获得专利、参与编制标准工艺等成果证明材料;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
(二)申报企业支撑保障有关材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单位简介、单位经营情况;技能人才平台载体证明;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激励制度的内部文件;现有高技能人才在职情况。
(三)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请于**月*日下午*点前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请将申报书和附件一并装订,一式*份;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份,以单页形式报送。
电子版材料请报送至职建科邮箱。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申报书(含附件)、申报人近期免冠照片、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执纪执法部门相关意见(盖章)。其中,申报书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申报书”,申报书需将正文、附件证明材料原件逐一扫描,按顺序排列,保存到一个PDF格式文件中;申报人照片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照片”;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情况汇总表”,保存为Excel文件。所有电子版材料均需用原件扫描。
四、其他事项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属及上属驻潍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专门培训指导,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涉假企业、人选*年的申报资格。
*.下述人选不在申报范围:
(*)已当选两院院士的。
(*)已获得配套支持的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
(*)入选其他鸢都人才工程且尚在支持期的。
(*)被列入我市人才失信“黑名单”、尚在整改期内的。
(*)曾申报入选,因未到岗、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取消资格、退出工程管理的,或期满评估为“不合格”等次的。
(*)已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暂停一年申报;累计申报三次未入选的。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其他不适宜申报情形。
*.一般不接受担任市管职务人员申报,如确需申报,须由所任职单位党委(党组)征得其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同意,且入选后须辞去担任的市管职务。同一人选只可获得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个支持期支持。根据国家规范地方人才计划的有关规定,申报人选在当次遴选工作结束之前,已入选国家、省级有关人才计划的,按照规定暂停当次申报。
联 系 人:刘佳;联系电话:****-*******
邮 箱:wfrsj-zynl@wf.shandong.cn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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