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甘洛县****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奖金(第三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乡镇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甘洛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甘洛县****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奖金
(第三批)实施方案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 **** 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川财农〔****〕***号)、《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预下达****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凉财农〔****〕**号)文件精神,整合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存量资金和****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结余,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和农民利益,进一步促进我县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政策内容
(一)补贴对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 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依据。根据《四川省 **** 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川农函〔****〕*** 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 **** 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川财农〔****〕***号)、《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预下达****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凉财农〔****〕**号)文件要求,补贴种类为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马铃薯播种面积。对于经果林套种大豆的,按“两亩折算一亩”计算。
(三)补贴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 **** 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川财农〔****〕***号)下达的补贴资金额***万元、整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万元,共***.******万元,按实际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补贴标准,县域内补贴标准统一。补贴标准按村、乡镇实际申报面积计算(计算方式:补贴标准=资金总额/申报面积)。各乡镇、村按照文件规定严格核实的播种面积、按照“阳光申报”平台导入流程,导入阳光平台按流程发放。通过“一卡(折)通”直接发放补贴等方式,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纸质档签字盖章报送至甘洛县农技推广中心。农技推广中心汇总全县面积上报。
(四)兑付时间。经严格核实相关面积后,通过“阳光申报”平台导入模板,导入阳光平台按流程发放。于**月**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财政、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把补贴发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二)规范发放流程。各乡镇、村要按要求做好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 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 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应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滞拨滞留资金。要加强”一卡通”基础数据的维护与更新,及时向代发银行同步发送账户明细,确保补贴真正发放到农民手中。加强基础数据与银行反馈数据的比对和衔接,避免因基础信息有误而造成发放失败。严禁以拨作支,在“一卡通”代发专户形成沉淀。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释放国家重农抓粮的积极信号。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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