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和验收工作,确保项目按期投入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四川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四川省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导意见》、《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和《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恩阳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恩府〔****〕***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巴中市恩阳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二、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规范工程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工程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的内容包含五个部分。
一、严格工程规划、设计与审查。根据《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权限审批村镇供水工程设计方案”和第二款“村镇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应当由具备相应法定资质的单位承担”的要求,各项目业主必须依据工程规模,按程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设计方案并报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机关依法审批。
二、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项目乡(镇)、村依法依规选择施工队伍,严格规范工程建设基本程序。
三、严格工程验收和资金拨付。依据《巴中市恩阳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恩府〔****〕***号)和区脱贫办《关于印发〈****年度预脱贫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加快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恩脱贫办﹝****﹞***号)之规定,实行乡镇报账制,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管理和拨付。
四、严格落实建后管护责任。工程验收合格后,依据《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明确工程产权和管护责任主体,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管护经费由工程所有者承担。工程建后管护责任由项目乡镇(街道)督促落实。
五、严肃工程建设廉政纪律。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廉政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监督,若有违反,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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