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就业服务,促进我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号)、《关于印发<淄博市职业介绍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年**月**日--**月**日受理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职业介绍补贴的申报材料。
一、申请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周村辖区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服务,并在周村辖区内实现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毕业生;*.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职业介绍许可资格的我区辖区内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同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含关联公司)介绍同一名员工的只能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接的政府相关部门其他购买服务项目中已经包含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的,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二、申领标准:
按***元/人/年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三、申请材料:
*、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附件*)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各一份(注:须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职业介绍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注:所需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材料清晰,否则提供的材料无效。
请各相关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zibo.gov.cn/)或到周村区市民之家二楼东厅****室;或提报至邮箱zcqjyk@***.com(邮件需要标注企业名称)提交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
附件*: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xls
附件*:介绍劳动力人员花名册.xlsx
周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年**月**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